《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和原则。对于轻微工伤,医疗费用可报销,伙食费可按企业标准的70%补偿。对于需要暂停工作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按月发放,通常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严重伤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不超过12个月。超过停工留薪期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企业未按规定发放工资,可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实践中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视不同情况来定: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企业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发送,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给出的不能令自己满意,或者低于规定的标准,应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对于工伤不严重、短期的情况,医院开具证明后,企业应报销医疗费用,并按照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伙食费。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待遇,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情况,可根据伤情和特殊情况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如企业不按法律规定发放工资,可先与公司协商,如无法解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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