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拖欠金额不大的货款当事人可以跟客户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还款。如果不能达成友好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依照判决或裁定请求客户还款。
一、拖欠货款不认了债权人如何解决
拖欠货款不认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二、如果超出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解决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双方就原借和借据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受法律保护。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不能协商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原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三、银行贷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银行贷款合同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银行贷款合同属于普通性质的合同,因此使用的规定是一般的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中,如果有法律规定的原因不能行使权利的,还可以申请暂停计算时效。
超出借条的诉讼时效处理方式如下: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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