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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哪些

来源:爱站旅游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宅基地是否可以建房产证

宅基地上建的房能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就有房产证。《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设立登记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为所有人办理房产证。

二、婚前全款婚后加名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全款婚后加名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二手房买卖是否可以先不办产证呢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可以先不办理房产证,不办理房产证的,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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