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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觉得自己的工伤抚恤金赔偿过低,可以进行申诉吗?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工伤抚恤金的赔偿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但如果个人觉得赔偿金额过低,可以进行申诉。需注意的是,申诉时须遵循法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伤保险金:

(一)治疗期间工资或者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十之间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计算工作日数的工资或者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十之间的工伤津贴;

(三)丧葬补助费;

(四)由劳动者家属支付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家庭成员赡养费等。

3.《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认为工伤保险金赔偿标准不适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不正确的,可以申请复核、更改或者重新核定;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予以答复。申请不当的,可以不予受理。

以上依据表明,在工伤抚恤金赔偿过低的情况下,个人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申诉,要注意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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