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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订立的情形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口头遗嘱订立的情形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

遗嘱订立时,有口头遗嘱和有两个或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两种情况。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口述的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必须记录遗嘱内容、订立时间和地点,且必须签名或按手印。口头遗嘱订立除了要满足危急情况的要求外,还要求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没有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在遗嘱订立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1. 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怎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危急情况?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只能以口头遗嘱的方式来确立遗嘱,无法或者无能力采用其他的遗嘱形式。

2、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在场是指在订立遗嘱的场合,时间和地点都要与遗嘱人一致。而见证人并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承当的,至少见证人要有见证的能力即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有证明和作证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口头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必须是除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等受益者外的无利害关系人,受益人能够获得遗产,与见证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

二、口头遗嘱订立的程序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在这里,口头遗嘱的订立除了是要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订立的情况下,还要求口头遗嘱要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没有为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也是属于无效的遗嘱。

拓展延伸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口头表达的遗嘱,其法律效力与书面遗嘱相当。但在实践中,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及失效原因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口头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两个要件:一是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果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那么口头遗嘱就是有效的。

但是,口头遗嘱也存在一些失效原因。例如,遗嘱人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或者遗嘱人口头遗嘱时没有明确表达遗嘱的具体内容和日期,这些都会影响口头遗嘱的效力。此外,如果遗嘱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表达遗嘱,比如在遗嘱中使用不规范的词汇或者格式,那么遗嘱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设置有缺陷的遗嘱,比如遗嘱中存在明显的空白或者模糊之处,那么遗嘱也可能被视为无效。同时,如果遗嘱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表达遗嘱,比如在遗嘱中规定的时间或者方式与实际不符,那么遗嘱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及失效原因需要具体分析,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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