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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责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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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因素、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客观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一、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火山、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对于施工中的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二、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什么

延期交付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一般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及政府的禁令行为,如环保停工等。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怎么理解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除概念中提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外,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还应包括以下两项:

(一)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

(二)该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定措施。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发生不可抗力后,当事人一方负有两项义务:

(一)及时通知义务。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扩大的,对扩大部分不可免责。

(二)证明义务。须向对方证明所称不可抗力确实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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