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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