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人,家人或亲朋好友是可以给现金的,但不是直接交到犯人手中,而是交给监区的管教,管教会开个收据。在看守所有现金,只要理由正当,经过批准后,可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