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不属于收入,应视为特殊账款。拆迁补偿费是拆建单位按规定向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企业拆迁款应单独划分和认定。
法律分析
企业拆迁款不属于收入。企业的拆迁款应该认定为一种特殊性质的账款,并不属于收入,即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因此企业的拆迁款应该单独出来,地对其进行账款的划分和认定。
拓展延伸
企业拆迁款的税务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
企业拆迁款的税务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收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款属于企业的非经常性收入,需要依法纳税。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在收到拆迁款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手续,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包括填报纳税申报表、缴纳所得税等。此外,根据地方的规定,可能还需要履行其他相关手续,如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等。企业在处理拆迁款税务问题时,应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律师,确保合规操作,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和纠纷。
结语
企业拆迁款的税务处理方式及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收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拆迁款不属于收入,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账款,应单独出来进行划分和认定。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款属于非经常性收入,需要依法纳税。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缴纳所得税等税款。同时,根据地方规定,可能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等手续。在处理拆迁款税务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律师,确保合规操作,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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