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避免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办法:
一、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二、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三、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四、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五、造价鉴定应依法有序进行,人民应严格控制和审核鉴定结论。
一、工地工程款一般什么时候下来
1、发包人应当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的28天内完成审批并且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后42天内,仍然没有完成审批并且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的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这就是“逾期审价视为认可”的制度。
3、在此之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当完成付款。
也就是说,承包人最迟应当在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的第42天,即可取得竣工结算款付款证书,第56天即可取得工程结算款。
二、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呢
只要超过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就算违法;如果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超过上述日期还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则是违法的。
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二十)按照《建筑法》第二十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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