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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作业时间规定的条文法律问题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十三条 第四款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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