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在婚前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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