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责任和 无限连带责任 的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 债务人 个体而言的。承担责任不同。 2、界定对象不同: 连带责任 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 债权人 ”之间的关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七条 一个 合伙人 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合伙企业债务 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 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 债务 ,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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