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财产为担保物而取得的一种物权。抵押权的范围包括抵押物及其自然增值、附着物和基于抵押权设立的债权。抵押物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变更时,抵押权同时转移到新的财产上。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一般按照先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有些情况下,优先顺位也会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如担保物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拍卖等情形下,有关法律法规对优先受偿权的保障会进行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抵押权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抵押权的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条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优先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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