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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被保险人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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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保险合同原件;(二)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投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四)被保险人门(急)诊病历原件;(五)被保险人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印章;(六)被保险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出院小结原件;(七)被保险人病理报告原件;审核之前,还会要求填写就医过程,才会递交到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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