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无法协议清偿则由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追认,个人债务需债权人证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各自承担,可基于离婚协议或文书追偿,协议书对债权人无效。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夫妻债务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夫妻协议离婚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各自承担。对于共同债务,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双方也可以协议约定债务的承担,但协议书对债权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夫妻离婚后,关于债务分割的原则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需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则由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承担的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例外。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商或判决。夫妻债务认定较为复杂,离婚协议或文书确认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对方主张追偿,双方也可协商约定,但协议对债权人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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