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状递交的方式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上诉的程序:
1、在基层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送达后,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涉外30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2、当事人提起上诉时,上诉状应直接交原审法院,同时应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3、同时要交纳上诉费,将收据提交给一审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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