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罪的主要特点有:
1、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2、复杂性。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
3、国际性。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
4、资金的密集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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