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催收人可以采取书面催告、口头催告、委托第三人催收等方式,但不能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催告履行债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 对贷款合同的变更、解除,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依法解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人与债务人代位权法》第七条 债权代位请求权的主张自债权人与债务人代位关系发生之日起自动产生。
鉴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性和催收过程中的法律,催收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采取合法的催收措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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