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倒卖军用物资最判几年
最少是三年有期徒刑,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为人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行为改变了武器装备的所有权。如果行为人是将武器装备暂时出借、出租给他人,并没有改变其所有权,不能认为是转让武器装备。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
倒卖军用物资最既遂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倒卖军用物资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二、中国对倒卖军用物资最既遂的判刑标准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出卖、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者执掌的。
如果是将抢劫、盗窃、骗取、抢夺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的,应按刑法对这类犯罪规定的加重情节论处,而不再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定罪量刑。
三、中国新刑法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论处,而将盗窃、抢夺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但如果盗窃、抢夺的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则应以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定罪,依照《刑法》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处罚,而将出卖、转让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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