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要写明的条款包括;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额及其利率;
5、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6、保证条件;
7、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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