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先申请仲裁后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劳动仲裁费用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争议首先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上诉,而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先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要缴纳仲裁费用
注意事项: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不同,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一般按件收取,随当事人人数多少而不同;仲裁处理费的收取一般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计算标准(目前一般最低为每件人民币300元)
根据《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后五日内预付
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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