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5.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6.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7.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8.新法人身份证明;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得,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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