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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爱站旅游

16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用于免征项目;用于集体福利的;用于个人消费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购进的贷款服务;购进的餐饮服务;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购进的娱乐服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未按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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