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