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后,妻子可向报失踪并起诉离婚。如两年内无通讯且经确认,可判离婚。一方失联满两年,另一方可起诉,公告查找无下落即可判离婚。丈夫失踪了,妻子可以向申报失踪并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且经人民查证属实,就可以判决离婚。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就属于法定经调解无效的情况,应当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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