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债不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如财产线索追踪、清算未通知、吊销未清算、无法清算等,相应的责任应由不同方面承担。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企业欠钱不还:
1.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2.企业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
3.企业吊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要赔偿;
4.企业无法清算,股东应连带清偿。
按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