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离开居住地的权利,但需获得机关的批准。若被告人离开范围,可能会导致拘留或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影响案件审理进程。但在旅行前向机关报备并获得批准后,则不会对案件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有离开居住地的需要的,应当经机关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有权在本人住所地以外的地方旅行和前往诉讼地,但应当预告对方当事人和人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机关在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其出境、离开居住地或者指定居住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告人有逃避审判的情节之一的,可以对其实行逮捕。”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外出旅行需获得机关批准,若未获批准离开居住地,可能会导致拘留或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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