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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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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执行董事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工作职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检察院的工作职责具体都有什么?

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检察院可对公安局法院等机关进行监督行使检察权。

公司执行董事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果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执行董事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的职责

职责如下: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仲裁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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