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申请已批准,辞职或停缴不影响贷款,但需按时充钱;申请贷款后要确保账户有钱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在成立后30日内申请社保登记,变更或终止需及时办理。市场监管、民政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保机构通报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拓展延伸
离职后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续贷?
离职后,如果您希望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您的离职后仍然具有缴纳公积金的资格,因为一些离职情况可能导致您不再符合条件。其次,联系您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相关的申请程序和要求。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交离职证明、工资流水、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此外,还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详细的贷款用途说明。最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一般会在一段时间内给出答复。请注意,续贷的条件和额度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公积金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公积金管理机构,以确保顺利进行续贷申请。
结语
离职后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注意几点:确保资格符合要求,联系公积金管理机构了解申请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公积金管理机构,以确保顺利进行续贷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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