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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员工:劳动法的保护是否适用?

来源:爱站旅游

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根据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证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凭证判断劳动关系存在,其中用人单位需负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未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保护:法律框架与实践探析

未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劳动法的框架下,未签合同员工是否享有与签订合同员工相同的权益保护备受争议。实践中,一些和劳动仲裁机构倾向于将未签合同员工视为享有一定的劳动法保护,尤其是在存在劳动关系事实的情况下。然而,也有一些观点认为,未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保护应更多地依赖于其他法律规定,如民法中的无因管理和侵权责任等。因此,对于未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保护,需要综合考虑劳动法的规定、相关法律的适用和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以确保其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未签合同员工的权益保护是复杂而重要的问题,争议较大。综合考虑劳动法、其他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保障未签合同员工的合理权益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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