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但必须属于男女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提出。
但被告不在中国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