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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孩子期间男方可否能够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法律问题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不可以,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限制,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女方按照计划生育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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