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N,是指按你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谓+1,是指额外支付的一个月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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