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般不能出市,除非经过机关批准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一、请问取保候审对人有什么?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第四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间出国了会被知道吗
会,且取保候审期间不能随意出国,必须要经过批准。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人民应当将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机关执行,并告知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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