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第一,村民连续两年弃地;第二,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籍;第三,承包人改变户籍;第四,已婚妇女在婚后土地上居住,重新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第五,承包乙方自愿退还承包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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