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一万元的,拒不退还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巨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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