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产继承最新政策: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可继承房屋但宅基地权属归集体。继承权丧失需法院判决确认,溯及继承开始。继承人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并不影响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对善意第三人无效。继承人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并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过户登记。依据《民法典》第214、216条,不动产登记簿为权属和内容基础,由登记机构管理。
法律分析
宅基地房产继承最新政策是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权利属于宅基地的权利属于集体。如果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老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屋,但根据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则,由于有房屋,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1.继承权的丧失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加以确认。人民法院在判决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至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发生继承人被依法剥夺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这种丧失只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法律效力,即继承权的丧失仅是继承人针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而丧失对特定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丧失该继承人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亦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3.继承权的丧失对善意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不得以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而对抗善意第三人。丧失继承权的人处分被继承人遗产的,属于对他人财产的无权处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结语
根据最新政策,宅基地房产继承涉及到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权利归属。继承人可以继承已建有房屋的宅基地,但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不可分割。继承权的丧失需由法院判决确认,丧失效力回溯至继承开始之时。丧失继承权仅对特定被继承人有效,不影响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权的丧失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丧失继承权后的处置被继承人遗产属于无权处分。办理房产继承需注销被继承人的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进行房产继承公证,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4条和216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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