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如何进行理赔
1、在交通事故中受害方进行理赔的方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或拍照留证,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会派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对现场车辆进行定损;
(3)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资料如事故证明等,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赔偿申请;
(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致残赔偿项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3、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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