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后在开票日期30天内,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信息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章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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