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允许兼职,从事违规营利行为,更不能在企业兼职获取报酬,但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文字创作、写书、送外卖或开滴滴等不算违规,不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必须向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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