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批准。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审理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审理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因此,对于合同纠纷案件,一审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azee.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