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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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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纳入工资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认为此部分支出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

2022年经济补偿金是否应该纳入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纳入工资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我们认为此部分支出属于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

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面且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双倍经济补偿金有什么规定,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能一起算吗

关于双倍经济补偿金规定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

一、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需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怎么算?

1、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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