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30日内开始,按月计发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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