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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可以有多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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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可以多个。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生效为前提。

一、主合同无效从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关系:1.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2.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3.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4.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二、从合同效力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吗?

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从属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从属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从属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属财产,即不能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为基础。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级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转移时,下级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下级合同将丧失效力;主合同终止后,下级合同相应终止。主合同与从属合同是相对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下级合同。没有下级合同,就没有主合同。

三、主债权未成立是不是就就表明该合同未成立?

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不成立。因为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自然也就不成立。所以主债权不成立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自然不成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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