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裁决应当在作出后1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一旦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执行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裁决应当在作出后十五日内向当事人送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二条:“劳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被申请人不履行的,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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