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文过期再用不合法,被征收人可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需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标。乡镇政府应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法律分析
征地批文在过期的情况下再次使用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征地批文过期再用合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拓展延伸
征地批文过期后如何处理?
征地批文过期后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过期的征地批文无法再作为合法依据使用。在处理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办理征地手续: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需要重新申请征地批文并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办理征地手续。
2.协商解决: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可以尝试重新谈判征地协议或寻求其他替代土地的可能性。
3.法律诉讼:如果存在争议或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当地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
结语
征地批文过期后再次使用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如果征地批文过期,被征收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权利。处理方式可包括重新办理征地手续、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诉讼维护权益。具体处理应遵循当地法规和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章 注册和经营 第七条 客商在特区投资设厂,兴办各项经济事业,应向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注册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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