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起诉。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考虑年龄、性别等因素。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按有利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意见。
法律分析
有两个小孩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判决抚养的时候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涉及两个小孩的事务
离婚后,处理涉及两个小孩的事务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福利和利益。首先,父母应该制定一个详细的抚养计划,包括居住安排、监护权和探望时间。这样可以确保两个小孩与双方父母保持稳定的联系。其次,教育和健康问题也需要解决。父母应共同商讨并制定教育方针,确保两个小孩接受良好的教育。此外,父母还应共同关注两个小孩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和心理支持。最后,经济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父母应协商确定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并确保两个小孩的经济需求得到满足。总之,离婚后处理涉及两个小孩的事务需要父母之间的合作和沟通,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和幸福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离婚后,处理涉及两个小孩的事务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福利和利益。父母应制定详细的抚养计划,确保稳定的联系,解决教育和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经济问题也需妥善解决,确保子女的经济需求得到满足。离婚后的事务需要父母合作和沟通,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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