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医疗保险:单位6-4%,个人2-4%。
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0%。
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承担的比例以各5%为基准线,合计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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