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海枫涟山庄22-2-201(陈晰110XXXX201XXXX5457)乙方:胡连桂身份证号:XXX
一、甲乙双方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二、乙方职责范围:每天中午一顿午饭(5人以内)、晚饭用料准备、厨房及餐具清洗与整理、部分简单家务劳动。
三、乙方工作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时间内的一切工作任务。
2、保证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干净、整齐。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需提前请假通知甲方,误时时间扣除当日工资或则日补班。
4、在家务工作时,不得擅自动、翻阅用家人的物品。
5、损坏的物品(易耗品及自然耗损除外),按原价赔偿,从工资内扣除。
6、提供健康证,保证身体无传染疾病。
四、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6天,每日工作3个小时。10:3013:30
五、薪资:每日发薪或按月结算工资。工资支付每小时15元。法定节假日如需工作支付每小时30元。
六、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承担乙方工作期间的一顿午饭。甲方不负责乙方的社会保险,但如果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工伤费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诊断证明)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提供乙方劳动所用工具和劳动保护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
八、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需解除本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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